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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

2023-06-19 18:20:01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资料图片)

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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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5日,本局在德州市市场监管局政务网站发布《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公告》,上述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本局决定对上述当事人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吊销营业执照。

因本局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依法公告送达,当事人应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可自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德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六个月内依法向德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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